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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活動】「教師製作優良數位教材補助實施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歡迎教師踴躍參與申請

一、為鼓勵高高屏區域夥伴學校教師積極製作課程數位教材,增強各夥伴校間教學領域互補,並擴展學生學習管道,特制定旨揭補助實施辦法(如附件1)。

二、本計畫申請對象為100學年度第2學期101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凡有意願申請之教師,請填寫「『教師製作優良數位教材補助』計畫申請表」與「『教師製作優良數位教材補助』教材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3)並參考「教育部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標準」、「獎勵大學校院設立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經費編列及支用、經費核銷、財物之歸屬及保管注意事項 」與「教師製作優良數位教材補助可申請經費項目表」編列計畫經費(如附件4、5、6),敬請教師踴躍參與申請。

三、上揭申請表件,請於101年6月30日前擲往中山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李宗唐先生收(分機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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