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活動】100學年度第二學期「跨校教師成長團體」計畫開放申請 (即日起至101/3/2止)
100學年度第二學期「跨校教師成長團體」計畫開放申請
計畫主旨
教育部高高屏區域教學資源中心為鼓勵區域內學校教師組成跨校教師成長團體,並透過研討活動、經驗交流、互訪觀摩等合作方式共同提升教學成效。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為國立中山大學、國立台東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高雄醫學大學、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義守大學等七所大學之現任授課教師為提升教學成效而成立之跨校教師成長團體...。詳細申請資格規定請查閱「教育部高高屏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跨校教師成長團體」實施辦法」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1年03月02日(五)止
計畫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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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項目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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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 |
即日起至03/02(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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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公佈 |
03/09(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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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修正期間 |
03/09(五)~03/1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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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申請 |
03/30(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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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成果報告書繳交 |
07/27(五) |
申請方式
請於101年3月2日17時前
1. 計畫書電子檔(附件一及附件二)請email至tinahsu@staff.nsysu.edu.tw
2. 計畫書紙本一式共八份,以掛號寄至中山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徐凡鈞小姐收(8042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並請註明為「跨校教師成長團體」計畫。
3. 計畫承辦人:中山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徐凡鈞小姐。07-525-2000分機2166。
相關文件下載
附件四 獎勵大學校院設立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經費編列及支用、經費核銷、財物之歸屬及保管注意事項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依據100年度高高屏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2.1教師協力提升教學品質之經費規劃,經費編列許可項目為:
一、業務費:
.一般事務費(執行計畫所需辦理各類會議之旅行平安保險費、紅布條、旗幟)
.工讀費:每小時103元
.引言費、出席費、指導費、講座鍾點費
.印刷費
.物品(隨身硬碟、錄音筆)
.國內旅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核實支付)
.餐費
二、雜支:不得超過業務費6%。
